外国人的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


日本有以来日本及在日本滞在的外国人就业为目的的各种在留资格。 除此之外,还有以研修或技能实习为目的的日本企业可以接受外国人的制度。 这就是"研修"和"技能实习"制度。 但是,在接受单位往往发生各种纠纷。并且,由于"研修"和"技能实习"这两者在条件和内容方面有不同之处,所以有必要正确理解该制度。

研修和技能实习的区别

目的
"研修"是为了掌握技术、技能、知识,不是"就劳"。
"技能实习"是指已有了研修成果的研修生,以往与企业的雇佣关系下进一步学习技术、技能、知识为目的,从而将其适用于劳动法律。

在留资格和滞在期间
研修生的在留资格是"研修", 滞在期间原则上是一年。
研修结束后,成为技能实习生时,在留资格就变更为"特定活动", 滞在期间也变为三年以内(包括研修期间在内)。

劳动法令的适用
研修生不是"劳动者", 原则上不能适用于有关劳动法令。
技能实习生可以适用于有关劳动法令。

支付
研修生可以得到作为住宿费、伙食费等生活费用的研修津贴。
技能实习生可以得到与日本人劳动者同等以上的工资。

研修及技能实习的时间
研修生不可以作"劳动时间外"或"休息日"的工作。
技能实习生可以作"劳动时间外"或"休息日"的技能实习(工作) 。

保险
研修生不能适用于"劳灾保险"和"雇佣保险", 应加入民间保险。
技能实习生可以适用于"劳灾保险"、"雇佣保险"和"健康保险"。
 

在研修或技能实习时经常发生纠纷的例子
·公司保管研修生的护照、存折、印鉴。
·公司要研修生做和一般职工一样的工作。
·公司没有向技能实习生明确说明"有给休假(有工资的休假)"。
·公司有时禁止随便出门等等。
等。

有关研修及技能实习的咨询
"外国人研修生问题网络"
地点:东京都台东区上野1-1-12 新广小路大楼5楼"全统一劳动组合"
电话:03-3836-9061 传真:03-3836-90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