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对象∶ 针对因配偶死亡或离婚等而变为单亲的家庭,或者是父母的某一方因精神上或身体上有严重障碍的家庭,面向扶养未满18岁儿童的单亲家长或替代该儿童家长的监护人支付补贴。(若该儿童本身在精神上或身体上有中度以上的障碍则放宽至未满20岁)。此补贴受收入限制。
支付金额∶ 支付金额根据扶养者的收入和孩子的人数而有所不同。一年三次、每次将四个月的补贴汇入在本县内的银行帐户里。根据扶养者的收入、被扶养家族的人数来计算金额。
申请地点∶ 居住地的市(区)町的儿童扶养补贴担当窗口。
所需文件∶ 认定申请书(申请地点处有备)、印章、普通预金存折(活期存款)
(以确认汇款帐号)、扶养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、儿童本人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(儿童本身是日本人的话,需要户籍腾本及全家的住民票)、能够确认支付条件的证明文件(各种条件文件有所不同)、有关维持生活的调查表(此外有可能还需要其它文件)。